(雖然是Koei風格的圖,但是來源是網友創作。在某些網頁,它被歸為賈迎春的頭像。至於最初是歸為穆皇后還是賈迎春,就不可考。)
穆皇后
劉備的穆皇后在正史的記載並不多,《三國志》卷三十四蜀書四〈穆皇后傳〉寫道:
先主穆皇后,陳留人也。兄吳壹,少孤,壹父素與劉焉有舊,是以舉家隨焉入蜀。焉有異志,而聞善相者相后當大貴。焉時將子瑁自隨,遂為瑁納后。瑁死,后寡居。先主既定益州,而孫夫人還吳,群下勸先主聘后,先主疑與瑁同族,法正進曰:「論其親疎,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?」於是納后為夫人。建安二十四年,立為漢中王后。章武元年夏五月,策曰:「朕承天命,奉至尊,臨萬國。今以后為皇后,遣使持節丞相亮授璽綬,承宗廟,母天下,皇后其敬之哉!」建興元年五月,後主即位,尊后為皇太后,稱長樂宮。壹官至車騎將軍,封縣侯。延熙八年,后薨,合葬惠陵。
大意是說,穆皇后是吳懿的妹妹,先嫁給了劉焉之子劉瑁,劉瑁早夭,便成了寡婦。劉備在定益州之後,聽從法正的建議,納她為夫人。劉備稱帝,她便成了皇后。劉備死後,她被尊為皇太后。
這部分的史實也被三國演義納入,敘述大同小異,改為劉備在稱漢中王之後才納她為妃。聯經版的《三國演義》寫道:
卻說漢中王自東川回成都,法正奏曰:「王上先夫人去世;孫夫人又南歸,未必再來。人倫之道,不可廢也。必納王妃,以襄內政。」漢中王從之。法正復奏曰:「吳懿有一妹,美而且賢。嘗聞有相者相此女:後必大貴。先曾許劉焉之子劉瑁;瑁早殀。其女至今寡居,大王可納之為妃。」漢中王曰:「劉瑁與我同宗,於理不可。」法正曰:「論其親疏,何異晉文之與懷嬴乎?」(註一)漢中王乃依允,遂納吳氏為王妃──後生二子:長劉永,字公壽;次劉理,字奉孝。(註二)(第77回,頁623)
此外,《三國演義》裡也有提到劉備立妃吳氏為皇后(第80回,頁645)。也有提到劉備死後,劉禪尊皇后吳氏為皇太后(第85回,頁680)。
筆者覺得有趣的是,《三國演義》另有兩處關於吳氏的敘述。在第85回,魏國派五路大軍侵蜀,諸葛亮託病不出。劉禪告知吳氏,吳氏急著親往諸葛亮處,受到董允的阻止。原文寫道:
後主[劉禪]即引多官入宮,啟皇太后[吳氏]。太后大驚,曰:「丞相何故如此?有負先帝委託之情也!我當自往。」董允奏曰:「娘娘未可輕往。臣料丞相必有有高明之見。且待主上先往。如果怠慢,請娘娘於太廟中,召丞相問之未遲。」太后依奏。
另一處是在第105回,劉禪聞諸葛亮之死而大哭,「吳氏聞之,亦放聲大哭不已」。後來劉禪聞魏延表奏楊儀造反,吳氏對此發表意見。原文寫道:
吳太后曰:「嘗聞先帝有言:孔明識魏延腦後有反骨,每欲斬之;因憐其勇,故姑留用。今彼奏楊儀等造反,未可輕信。楊儀乃文人,丞相委以長史之任,必其人可用。今其人可用。今日若聽此一面之詞,楊儀等必投魏矣。此事當深慮遠議,不可造次。」
話剛說完,楊儀的表也到了成都。在聽完楊儀的表後,吳太后也有問眾臣:「卿等所見若何?」,以採納雅言。
從第85回與第105回的敘述,吳氏表現了「賢」的一面,這呼應了第77回中法正對她的評價。(筆者也認為,有可能為了增強吳氏的形象,《三國演義》修改了法正的建議,提到的不是子圉,而是懷嬴。懷嬴是個聰明的女子。《史記.晉世家》記載,子圉是晉國在秦國的人質,秦穆公將女兒懷嬴嫁給子圉。子圉想要帶妻子懷嬴逃亡時,她說:「子一國太子,辱在此。秦使婢子侍,以固子之心。子亡矣,我不從子,亦不敢言。」可見懷贏是個懂得做判斷的女子。)
最後,筆者想要討論一個問題:吳氏的名為何?《三國志》與《三國演義》均沒有提到吳氏的名,但是網路上卻流傳吳氏的名為「莧」。筆者本來以為這又是現代的創作(比如說網路遊戲或是小說)創造出來的,但是一查之下,發現柏楊《中國帝王皇后親王公主世系錄》的皇后篇也有寫吳氏的名為「莧」。雖然不知道柏楊的根據是什麼。
(註一)
針對「晉文之與懷嬴」一事,聯經編輯註曰:晉文,指晉文公;懷嬴,秦穆公的女兒、晉惠公的兒媳;後來又嫁給晉惠公的兄弟晉文公作妻子。晉文之與懷嬴是說:如果劉備納吳懿的妹妹為王妃,那麼劉備與她的關係就像晉文公與懷嬴一樣。
《三國志》裡法正則是說:「論其親疎,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?」子圉指的是晉懷公,就是晉惠公的兒子,而晉文公是晉懷公的伯父。那麼,法正是說,劉備之於劉瑁,就像晉文公之於晉懷公。無論是《三國演義》或是《三國志》,法正的立場就是,晉文公與晉懷公同族,既然晉文公可以納晉懷公的妻子懷嬴為己有,那麼劉備自然也可以納劉瑁的妻子吳氏為己有。
不過,對於法正的意見,習鑿齒可不是這麼看。他說:「夫婚姻,人倫之始,王化之本,匹夫猶不可以無禮,而況人君乎?晉文廢禮行權,以濟其業,故子犯曰:有求於人,必先從之,將奪其國,何有于妻(事見《國語》),非無故而違禮教者也。今先主無權事之偪,而引前失以為譬,非導其君以堯、舜之道者。先主從之,過矣。」(三國志注)
大意是說,晉文公願意納懷贏,是為了秦國的幫助。但是,劉備並沒有這樣的需要。所以,劉備接受法正的意見,是錯誤的。筆者並不同意習鑿齒,因為納吳氏,可能是為了拉攏她哥吳懿,也就是拉攏蜀地的舊臣,所以法正並沒有引錯前例。(不過,或許劉備與晉文公一樣,不肯納懷贏並不是因為禮法的問題,而是因為他不是人妻控。)
清代的梁章鉅則是說:「法正導君以非禮,先主始疑而終遂之,君臣均失,諸葛公亦不匡正,何也?」這又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點。筆者的第一個回應是,就算諸葛亮反對法正的這個建議,但是因為諸葛亮知道劉備喜歡法正勝過諸葛亮,他未必會公開提出反對。
有趣的是,在嘉靖版的《三國演義》與聯經版是不同的,是由孔明提議,法正附議:
却說漢中王自東川回到西川成都,孔明奏曰:「王上先夫人去世,孫夫人南歸,必難再来。人倫之道不可廢也,必納王妃,以正其内。」漢中王從之,孔明復奏曰:「劉焉長子劉瑁之妻吴氏守寡在家,此婦美而且賢,乃吴懿之妹也。懿少亡父母,將妹入川,傍劉焉度日。有一相者相吴氏曰:此女後必大貴,非后則妃也。因此劉焉有妄想之心,遂娶與長子劉瑁爲妻。娶不數月,瑁患心痛而死,其婦寡居。川人皆知其賢,某素知大賢,方敢勸王可納爲妃也。」王曰:「劉瑁與吾同宗。於理不可。」法正諫曰:「論其親疏,何異晉文之與子圉乎?」王依允,遂納爲王妃。後在川生二子,長子劉永,字公壽,次子劉理,字奉孝。
另外,這個版本也更強調相者之言,以及吳氏之「賢」。在嘉靖版《三國演義》的編者的想像裡,諸葛亮重的是「賢」,他並不是像梁章鉅所說的那樣重視「禮」。(雖然梁章鉅考慮的是正史,而嘉靖版《三國演義》只是文學,至多表達出文學上的意見。但是筆者認為,身為法家的諸葛亮的確有可能是更重視「賢」而非「禮」。)
(註二)
對於「後生二子」一事,《三國演義補證本》認為:據《三國志.蜀書.二主妃子傳》,劉永和劉理乃異母兄弟,且可界定兩人均乃劉備妃妾庶生。劉禪也是庶生。如劉永和劉理兩兄弟中有一人為吳后所生,則是嫡子,於宗法社會勢必有取代劉禪而為太子的合法性。且吳氏守寡二十餘年再嫁,似已過了生育年齡,難以有子也。
(三國志大戰裡的穆皇后:吳懿的妹妹。原本跟劉璋的哥哥結婚,丈夫早逝,而成為年輕寡婦。劉備得到蜀地後,被劉備看上而再婚。她是個聰明並且慈祥的女性,積極地到處設立女子學校。劉備稱帝後,成為皇后。 )